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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
2021/00290560
- 主题分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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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
沧州市商务局(市招商局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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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日期:
2021-04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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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:
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8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
- 主题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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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号:
承办字〔2021〕第4号
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8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
是否同意公开:是
办理结果:B
承办字〔2021〕第4号
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
第178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
市政府办公室:
孟祥辉代表提出的关于“严格监管直播带货的有关建议”的提案收悉,现答复如下:
近年来,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,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,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,类型日趋复杂。同时,信用信息分散,市场主体间信息不对称,引起交易成本增加,制约了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针对这一问题,商务部电子商务司以企业诚信档案为切入点,组织相关单位在广泛征求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起草了《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》行业标准。该标准提出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信息来源和内容、评价指标、评价方法等,将指导电子商务企业、信用服务机构、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组织等依照统一的标准,建立、评价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,为推动多方共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,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技术支撑。
《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》(SB/T 11227—2021)行业标准日前经商务部公告,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。我局将加强标准宣贯,推动标准应用,引导更多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、行业协会等参与信用共建,营造多方共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良好氛围。
2021年4月22日
领导签发:孙宝才
联系人及电话:张晓琳 3057112